全國人大代表陳靖 陳正寶 攝
源頭監(jiān)管難、查處難據報道,2019年,我國電動自行車完成產量2700萬輛,社會保有量世界第一。有數據顯示,2021年因交通工具電動助力車(三輪車、自行車)火災,以及交通工具以外的其他各類場所蓄電池故障(熱失控)原因發(fā)生的火災共17885起、死60人、傷222人、直接財產損失19351.1萬元。
陳靖調研了解到,目前僅上海全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已超過1000萬輛,近五年年均上牌量為120萬輛左右。電動自行車經營商戶3100余家。由于缺乏制度供給,特別是強制的標準和認證不夠,管理部門雖非常努力監(jiān)管和服務,但困難不少。從上海市的執(zhí)法實踐來看,查處經營性違法“拼、加、改”裝鋰電池行為是當前打擊的重點,但取證、查處難,即使發(fā)現(xiàn)超標蓄電池,也存在違法行為難判定、案值低致使無法從嚴處罰等情況,導致電池非法改裝、以舊充新等違法行為難以禁絕。
增強生產標準約束力
他分析,產品設計源頭上存在安全隱患,標準約束力不足。目前,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明確了產品的3C強制性認證,但只適用于整車認證,不包括針對蓄電池的專門認證。電動自行車用鋰電池生產標準依據的是2019年施行的《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國家標準》,但這只是一個國家推薦性的標準,并不是一個強制性標準。雖有“蓄電池防篡改”條款,但部分生產企業(yè)為迎合市場不合理需求,設計生產了大量預留改裝空間的車型(例如踏板區(qū)域有一定厚度且內部中空,極易加裝改裝鋰離子蓄電池),車輛限速裝置易拆除,車輛沒有超速斷電功能。
“電動自行車是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直接關系到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他呼吁,盡快對《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GB 17761—2018)進行修訂,增加對鋰離子蓄電池的過充保護和短路保護要求以及車輛應當具備超速斷電功能的要求,改進產品設計,完善“防篡改”要求,從技術上消除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改裝改造空間;制定電動自行車用蓄電池的國家強制性標準,整合已有的電動自行車用鋰電池推薦性標準(QB/T 2947.3—2008、GB/T 36972—2018),修訂為強制性標準,推動電動自行車用鋰電池充電標準、協(xié)議、接口的統(tǒng)一。
專項整治+產品升級
他強調,聚焦生產和認證源頭,開展全國范圍專項整治。建議市場監(jiān)管總局聚焦電動自行車生產環(huán)節(jié),組織開展全國范圍內的專項整治,重點強化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加強對實施機構、生產和銷售企業(yè)的監(jiān)督檢查,確保產品一致性。進一步完善認證規(guī)則,將蓄電池的過充保護和短路保護等關鍵指標納入認證要求。對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強化質量監(jiān)督,加大監(jiān)督抽查力度,嚴厲打擊生產和銷售“三無”以及不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
另外,他還建議,要疏堵結合,正視合理需求,鼓勵電動自行車及鋰電池產品升級迭代,滿足多承載、長續(xù)航的現(xiàn)實需求。建立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全流程、全生命周期閉環(huán)信息管理流程。對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產品賦碼,并與非機動車登記管理系統(tǒng)的電動自行車牌照信息進行綁定,逐步推廣電動自行車電子牌照,構建產品及運行數字化追溯鏈,方便銷售者和管理者對產品信息一致性進行核驗。
原標題:全國人大代表陳靖:建議加強電動自行車鋰電池源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