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上所述,以時間比例加權不是特別合理的計算方法。
2)以出力比例加權
以不同電價時的出力加權,應該是最合理的計算方法,其計算公式應該如下:
i為某個電價時間段,峰、平、谷;
Pi/P為某個電價時間段內(nèi)的出力占全天總出力的比例
Ci為某個時間段的電價。
個人覺得,理論上,這種方法計算加權電價最合理。
然而這種算法也有問題:
一年365天,每天的Pi/P都應該是不一樣的。如果365天,每天都算出3種或4種電價的比例進行加權,那工作量顯然是非常之大的!個人覺得,這樣精確的計算,意義不是特別大。
3)以平均出力比例加權
介于對上述兩種方法的分析,個人認為,采取以平均出力比例加權是在工作中比較適用的一種方法。以我之前做過的一個項目為例對這種方法進行說明。
由于計算加權電價主要用于財務分析,而財務報表中,主要是以年為單位進行計算的。因此,以年為單位進行加權電價的計算比較合理。
下圖為某地區(qū)逐時出力的年平均值,即對365天的24小時逐時出力求平均。
根據(jù)圖1和表4,可以做出圖2。
可以將圖2中的數(shù)據(jù)表達為下表。
用上述方法進行計算,既考慮了不同時間段出力的差異性,又簡化了計算的方法。因此,個人認為這是比較合理的一種加權計算方法,也是我工作中比較習慣采用的一種計算方法。
三、小結
實際工作中,根據(jù)實際情況的不同,項目的加權電價計算方法也會有所不同。
以“平均出力比例加權”計算分布式項目的加權電價只是我個人工作中的習慣,也歡迎大家介紹其他更加合理、簡便的計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