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銀那須鹽原光伏發(fā)電園”的完成示意圖
(出處:軟銀能源公司)
發(fā)電站將在Horai公司(東京都中央區(qū))所有的約27公頃土地上建設。輸出規(guī)模約為13.9MW,預計年發(fā)電量約為1402.5萬kWh,相當于約3895戶普通家庭的年用電量。10月1日開工建設,目標是2016年12月上旬開始運轉。
在保留林和電池板配置區(qū)域的邊界設置圍欄網
(出處:軟銀能源公司)
(出處:軟銀能源公司)
EPC(設計、采購及施工)服務由夏普(采購相關)和尚德(施工方面)負責。太陽能電池板采用夏普的產品,光伏逆變器(PCS)由富士電機制造,架臺也采用夏普的產品。
遵照櫪木縣“自然環(huán)境保護及綠化相關條例”和那須鹽原市“珍稀野生動植物保護相關條例”實施了環(huán)境評估,制定了設計階段的保護對策。具體為,在從2014年3月起的1年時間里,實施了全年四個季節(jié)的生態(tài)系統(tǒng)調查,召開了六次有外部專家參與的自然環(huán)境保護對策討論委員會會議。
采用高輸出功率對策板,確保蒼鷹的覓食地
對關注的33種動植物,開工建設后亦將作為監(jiān)控對象監(jiān)控,并對9種動植物采取保護措施。這9種保護物種分別為植物3種(山紫蘇、鼠尾粟草、絲葉球柱草),鳥類3種(蒼鷹、貓頭鷹、大田鷸)、哺乳類1種(巢鼠)、1種爬蟲類(日本草蜥)、昆蟲類1種(Zanclognatha Fumosa)。
保護對策的實施場所,以保證在計劃地內(保留林和林緣部分)的生息、繁殖場所和確保其覓食環(huán)境為中心,而大田鷸要確保在計劃用地以外的生息、繁殖場所。
關于蒼鷹的保護,在林緣部分設置了空間,確保了覓食場所。具體為,太陽能電池板由最初計劃的250W產品換成了265W產品,由此將設置面積減少了約1公頃,從而確保了從南側林緣部分至太陽能電池板的覓食場所(捕食場所)的空間。
除此之外,在西側及北側的部分外周斜坡上,割除了覆蓋著的野葛等植物,創(chuàng)造了便于捕食的環(huán)境。并決定不改變營巢中心區(qū)域內的森林。
此外,業(yè)務用地周邊的圍欄沒有圍到保留森林周邊,而是只圍住了太陽能電池板周邊,這樣,動物可以來往于業(yè)務用地外至保留森林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