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據(jù)最高檢官網消息,湖北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曹廣晶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曹廣晶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今年2月24日,曹廣晶被查。
9月29日,曹廣晶被“雙開”。
經查曹廣晶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結交“政治騙子”,搞政治投機,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
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安排;
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職工錄用工作中違規(guī)為他人謀利;
違規(guī)從事營利活動,搞權色、錢色交易;
違規(guī)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
貪欲膨脹,既想當官又想發(fā)財,把手中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yè)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曹廣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曹廣晶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學霸”副省長
原有多項社會兼職在身
據(jù)公開資料顯示,曹廣晶出生于1964年3月,山東鄒平人,曾長期在三峽集團工作,曾任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董事長,不僅是管理學博士,還是教授級高級工程師,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曾被評為2003年度十大科技新聞人物,獲“第十四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提名獎”。此外,他還是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
1985年從華東水利學院(現(xiàn)更名為河海大學)水港系港口及航道工程專業(yè)畢業(yè)后,曹廣晶進入三峽工程開發(fā)總公司籌建處,見習并擔任助理工程師3年后,又回到母校取得了碩士學位。再次畢業(yè)后,他回到原部門擔任工程師,此后歷任工程技術部技術處副處長、處長,工程建設部廠壩項目部副主任等職。
2002年,他升任三峽工程開發(fā)總公司(2009年更名為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并于2010年任董事長、黨組書記。2014年,他轉任湖北省副省長,8年后在任上被查。
曹廣晶曾有多項社會兼職在身,基本都與水電領域相關,包括水電建設管理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水力發(fā)電工程學會副理事長、水利學會副理事長,中國投資協(xié)會副理事長,中國安全生產協(xié)會副會長,長江技術經濟學會副會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華中科技大學、河海大學、英國杜倫大學兼職教授等等。
曾被稱為“三峽雙雄”
中央巡視后被免職
3月24日,被譽為“三峽雙雄”的董事長曹廣晶和總經理陳飛,在這一天被同時免去職務。戲劇性的是,就在4年前的1月,這兩個人也是在同一天登上三峽集團的最高領導層,開啟了“三峽雙雄”時代。
2010年1月,46歲的曹廣晶終于登上了集團的最高領導層——升任長江三峽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也就在同一天,闊別三峽7年的陳飛也被調回,一同升任集團總經理。至此兩個人終于開始了長達4年的交集,被外界稱為“三峽雙雄”。
陳飛比曹廣晶大一歲,兩人均從一線干起、資歷相仿,均為央企“少帥”級人物,且同一天獲提拔、共同執(zhí)掌同一央企。曾被外界譽為“三峽雙雄”的兩人,搭班子共事了四年。
三峽集團自2006年以凈利潤42.11億元的盈利能力開啟由建設為主進入運營為主時代,每年凈利潤都持續(xù)不斷地飆升。曹、陳二人主政后的2012年集團凈利潤達到150.25億元,2013年上半年則凈利潤達到64.06億元。
然而2014年3月24日,三峽集團召開干部大會宣布:董事長曹廣晶、總經理陳飛雙雙被免職,另有任用。消息一出,外界為之嘩然。
事情并非沒有預兆,在曹廣晶執(zhí)掌三峽集團期間,該集團屢次被披露存在“違規(guī)資金管理”“移民款項被挪用”“消費管理制度不完善”等財務問題。2013年10月29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九巡視組對三峽集團公司進行了巡視,次年2月17日,巡視組向三峽集團公司領導班子反饋巡視情況時指出,一些領導人員親友插手工程建設,招投標暗箱操作,有的領導人員違規(guī)占有多套住房等問題,還存在辦公用房面積過大、公務消費鋪張浪費等現(xiàn)象。同時并直指曹、陳二人在問題舉報后存在“不作為”現(xiàn)象。
原標題:“三峽雙雄”中的曹廣晶,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