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告,聯合
光伏集團有限公司、全球高增長行業(yè)系列基金獨立投資組合公司、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將分別作為甲乙丙三方簽署轉讓契據。
作為承接方,第三方基金公司將受讓聯合光伏在合作協議項下的所有權利、責任、義務和所有賠償申索權及其它追討轉讓債項的補救方法(包括聯合光伏對*ST海潤的5億港元收購預付款本金及資金成本)。按照安排,款項將分三筆支付。簡而言之,聯合光伏將在收到第三方支付的2.5億港元后5個工作日(如遇中國春節(jié)假期,則順延到15個工作日)內撤回仲裁申請。
伴隨仲裁撤銷,此前市場對該仲裁或將造成海潤2015年度業(yè)績不確定影響的擔憂也隨之消除。
根據協議安排,如果三方按照合同約定實施推進,聯合光伏將撤回仲裁申請,仲裁申請中暫估的2億元港元的違約金風險將不再存在,因此將消除該仲裁事項對公司業(yè)績可能造成的不確定性影響。
對于本次仲裁糾紛,*ST海潤所要承擔的費用主要是聯合光伏因該合作協議的原因而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而發(fā)生的具有真實付款單據的仲裁費、保全費及律師費。
據*ST海潤三季報顯示,公司前三季度業(yè)績已經轉正,實現凈利潤5001萬元。2億港元違約金風險的消除無疑再次讓市場看到了公司扭虧為盈成功保殼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