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交易簡要內容:因市場變化等多種原因,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南京國電南自(7.180, 0.35, 5.12%)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能源科技”)的另一股東北京合康億盛變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康變頻(13.320, 0.39, 3.02%)”)與公司不能繼續(xù)合作經營。根據北京仲裁委員會于2016年2月19日簽發(fā)的《裁決書》((2016)京仲裁字第0188號),公司將支付“合康變頻”所持“新能源科技”40%股權的轉讓款6,000萬元。收購完成后,公司將持有“新能源科技”100%股權,“新能源科技”成為公司全資子公司。
本次交易未構成關聯交易
本次交易未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交易實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礙
交易實施尚需履行的審批及其他相關程序: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本事項未達到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的條件。
一、交易概述
因市場變化等多種原因,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 “新能源科技”的另一股東“合康變頻”與公司不能繼續(xù)合作經營。根據北京仲裁委員會于2016年2月19日簽發(fā)的《裁決書》((2016)京仲裁字第0188號),公司將支付“合康變頻”所持“新能源科技”40%股權的轉讓款6,000萬元。收購完成后,公司將持有“新能源科技”100%股權,“新能源科技”成為公司全資子公司?!秶娔暇┳詣踊煞萦邢薰旧婕爸俨媒Y果公告》(臨2016-002)于2016年2月20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本次交易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本次交易事項已經公司于2016年3月2日以通訊方式召開的2016年第一次臨時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會議應參加表決的董事12名,會議應發(fā)議案和表決票12份,實際收回表決票12份。其中,同意票為12票,反對票為0票,棄權票為0票。公司5位獨立董事張振華先生、馮麗茹女士、李民女士、張建華先生、戚嘯艷女士一致同意該項議案并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1、我們同意《關于收購南京國電南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0%股權的議案》。
2、基于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我們認為,董事會審議程序合法、合規(guī),定價合理,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此事項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本事項未達到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