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行政院于6月正式成立能源及減碳辦公室,主司再生能源推廣工作,并已展開全臺公有房舍屋頂面積盤點,目標在2025年前將太陽能發(fā)電系統(tǒng)裝置量提高到3GW。
臺灣新北市、桃園縣、新竹市、臺中市、嘉義縣等地方政府已陸續(xù)展開公有房舍屋頂安裝太陽能發(fā)電系統(tǒng)計劃,但目前全臺公有房舍屋頂?shù)奶柲芸傃b置量僅有121MW左右。為響應2025年非核家園、再生能源比例20%、太陽能裝置量20GW的目標,中央政府規(guī)劃從公家機關開始,在全臺公有房舍屋頂裝置太陽能系統(tǒng)。
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zhí)行長林子倫表示,政府目前正在盤點全臺可供裝置太陽能系統(tǒng)的公有房舍屋頂空間,預計在九月底前完成。未來也將成立社會參與平臺,建立立法機關、NGO、地方政府、產業(yè)之間的溝通管道,進而推廣相關法規(guī),并透過中央的力量促進全臺裝置量成長。
目前,全臺灣各地區(qū)縣市的太陽能同意備案核準發(fā)電量是1,132MW,以云林、臺南、屏東與高雄最多。為進一步推廣太陽能,政府將帶頭釋出公有房舍屋頂,希望兩年內有一定的成果,且將列為各部會績效,予以考核。
而在新建住宅方面,將與內政部合作,推出新的建筑法規(guī),要求新建物設置一定比例的太陽能發(fā)電設備。此外,全臺各地的社會住宅也將被要求設置太陽能。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表示,可釋出屋頂空間的單位有很多,包括:交通部旗下的鐵路局、高鐵局、高公局、公路總局、民航局、航港局;國防部旗下未涉機密之軍事機關、軍事學校;農委會旗下之試驗所、農改所、林務局、農田水利會。其他政府單位如財政部、經濟部、科技部等,都有空間可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