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國家電力監(jiān)管機構(NEPRA)日前宣布該國大型光伏(PV)項目的預付上網電價補貼費率,建議監(jiān)管部門按計劃設定低于向機構推薦的費率。
該新公布的上網電價補貼將適用于裝機容量為1MW至100MW的電站,并在該國北部和南部設定不同的費率。NEPRA發(fā)表的預付補貼費率的細節(jié)提及巴基斯坦南部太陽能輻照水平比北部高。NEPRA將此分區(qū)稱為“分層補貼結構”,由于“巴基斯坦太陽能輻照概況”,稱該系統(tǒng)很“理想”。預計補貼支付將涵蓋二十五年的運營。
北部地區(qū)的項目運營前十年每千瓦時將獲得20.01巴基斯坦盧比(0.189美元),接下來十五年9.13巴基斯坦盧比(0.09美元)。定義北部地區(qū)包括北部旁遮普,聯(lián)邦直轄部落地區(qū)開伯爾-普赫圖赫瓦省、伊斯蘭堡首都區(qū)、自由克什米爾和吉爾吉特-伯爾蒂斯坦。
同時在南部地區(qū)建設的項目,包含俾路支省,信德省和旁遮普省南部(包括科里斯坦),前十年將獲得21.11巴基斯坦盧比(0.20美元),接下來十五年8.75巴基斯坦盧比(0.08美元)。
根據NEPRA,該費率由一個工作組設定,包括巴基斯坦替代能源發(fā)展委員會(AEDB),聘請德國聯(lián)邦發(fā)展機構Gesellschaft für Internationale Zusammenarbeit (GIZ)作為AEDB的顧問。
在2012年十二月磋商期間,GIZ建議預付費率為29.8巴基斯坦盧比(0.28美元)左右,分為運營前十年28.4巴基斯坦盧比(0.27美元),接下來十五年13.5巴基斯坦盧比(0.128美元)。
NEPRA文件提及參與這一流程的各方不同意見。AEDB似乎認為GIZ建議的費率太高。
NEPRA在文件中表示:“由于AEDB并未提供任何研究或報告支持其關于GIZ工作的立場,因此當局被限制采用GIZ為啟動磋商流程遞交的工作,以為太陽能發(fā)電站發(fā)展預付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