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以去年陜西城鄉(xiāng)居民生活用電量為例計算,“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總金額高達12億元
■省物價局核準的居民生活用電代征項中,并不含“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但住戶電費清單含這一項
■供電部門稱收費是依據省物價局2002年文件,但該文件審批的是“農村電網維護費”,非“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
■今年4月起電費中的城市公用事業(yè)附加費取消,但陜西居民用電價格至今未相應下降
國家計委(現改為國家發(fā)改委)在1999年就明確,“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在城鄉(xiāng)同價實現后即自行取消。但國家電網陜西電力公司(以下簡稱國電陜西)在2002年8月16日實現城鄉(xiāng)居民用電同價后,卻將本應取消的“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列入居民電價長達15年。以2016年陜西城鄉(xiāng)居民生活用電210.67億千瓦時為例,0.058元/千瓦時“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總金額就達12.21886億元。
電力員工爆料電費中有貓膩
今年3月,在華商報報道了西安秦華天然氣IC卡工本費違規(guī)亂收費后,有國電陜西職工向華商報記者爆料,陜西居民用電有些項目也屬于濫收費,這些項目國家多年前已取消,但陜西至今還在收取。
是哪些項目濫收費呢?為何這么多年沒被人發(fā)現?
這位知情人士介紹,之所以未被發(fā)現,是因為國電陜西在陜西物價局核準價格時,將國家取消的代征項目又違規(guī)加入了成本。目前陜西居民用戶0.4983元/千瓦時的統(tǒng)一售價,里面已包含了這些違法加入項目,而且陜西省物價局也批準了。
該爆料人稱,他已將國電陜西違規(guī)、違法經營行為,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了舉報。
物價批文代征項中無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
針對此事,華商報記者展開為期3個月的調查。華商報記者以普通市民的身份,到國電陜西西安分公司渭北客服部打印電費清單。
在自助機上打印了住戶楊女士的電費清單,上面顯示價格為:0.4983元/千瓦時。
0.4983元/千瓦時分項有兩個部分:分別是目錄電價和代征項目。
1.目錄電價為:0.388元;
2.代征電價項目:
1)城市附加0.02元;
2)農網還貸0.02元;
3)庫區(qū)移民基金0.0083元;
4)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0.004元;
5)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0.058元。
華商報記者隨后登錄陜西省物價局官方網站,查閱《陜西省物價局關于陜西電網2017-2019年輸配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陜價商發(fā)<2017>3號)。在《陜西電網銷售電價表(不含榆林)》中,注明欄中顯示:
居民生活用電的代征項目分別是:
1)城市附加0.02元;
2)農網還貸0.02元;
3)庫區(qū)移民基金0.0083元;
4)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0.004元。
在陜西省物價局核準的居民生活用電代征項中,沒有“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0.058元這一項。
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15年前已取消 國電陜西還在收
省工商局已經介入調查
“我們已經接到這方面的投訴,已介入調查,具體的案件正在調查辦理中,目前不接受媒體采訪。”6月30日,華商報記者多方打聽,爆料人曾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監(jiān)分局進行過投訴,但執(zhí)法人員拒絕透露任何消息。
7月10日,華商報記者在爆料人的指引下,找到了一位知情人士。
據了解,今年3月下旬,針對電費單中代征項目與批復不符情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網監(jiān)分局執(zhí)法人員,曾到國電陜西西安分公司渭北客服分中心核實了解情況。
工商人員要求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相關手續(xù)時,該分中心一負責人稱,該營業(yè)部無營業(yè)執(zhí)照。對要求提供電費收取依據和電價構成,該負責人稱,手續(xù)和收費均有批復,并現場電話讓營業(yè)廳工作人員打印一份拿過來。
據這位知情人描述,當時該營業(yè)廳工作人員拿著收費依據和電價構成,但怎么加數字也對不上,該負責人用計算器加了一遍、兩遍以后,不敢給工商執(zhí)法人員提供資料了。
電力部門單據與市民單據有出入
據悉,陜西省工商執(zhí)法人員第二天再次上門,這一次直接找到該分中心負責人。其介紹,關于營業(yè)執(zhí)照,國網陜西電力公司西安分公司所有的營業(yè)部都沒有營業(yè)執(zhí)照。而對于電價收費依據,該負責人拿出了陜西省物價局《 關 于 陜 西 電 網2017-2019年輸配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陜價商發(fā)<2017>3號),以及一份電費收費詳單。
這份電費收費詳單上的收費項目分別是:
目錄電價:0.368元;
代征項目:
城市附加0.02元;
農網還貸0.02元;
庫區(qū)移民基金0.0083元;
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0.004元;
農村電網維護費0.078元
根據知情人爆料,在工商介入后,最后一項名稱與此前電力公司營業(yè)廳自助機上名稱發(fā)生了變化,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變成了農村電網維護費。
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15年前已取消 國電陜西還在收
電力部門解釋電價由物價部門核定
華商報記者通過多方求證,今年4月初,西安供電公司渭北客戶服務中心分中心一負責人接受了工商部門詢問(調查)。
對于隨電費代征項目,該負責人的解釋是根據陜西省物價局文件,電力部門在隨電費代征項目分為四項:
1)城市附加0.02元;
2)農網還貸0.02元;
3)庫區(qū)移民基金0.0083元;
4)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0.004元;
對于代征項目中的“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該電力部門負責人稱依據是陜西省物價局陜價管調發(fā)(2002)83號文件,華商報記者隨后調取該文件,文件顯示:“農村電網維護費收入基數仍在財務上單列,且免征增值稅。”記者發(fā)現,文件中提及的“農村電網維護費”和收費單據上的“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名稱不一致。
居民用電不含“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
那么,“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是否還允許收?
華商報記者調閱了大量與電價有關的資料和文件。在所有最新的中央及地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收費目錄清單、《財政部關于延續(xù)農網還貸資金等17項政府性基金政策問題的通知》名單中,華商報記者均未找到“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這一項。
根據華商報記者從不同渠道掌握的情況,國電陜西對于此項的解釋仍舊是陜西省物價局陜價管調發(fā)(2002)83號文件。記者再次查閱該文件并請專業(yè)律師分析,其收取依據的“農村電網維護費”,是按照陜西省物價局《關于陜西電網實行城鄉(xiāng)居民用電同價的通知》(陜價管調發(fā)(2002)83號)中:“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由目錄電價和農村電網維護費構成”。
但記者發(fā)現,文件中提及的“農村電網維護費”和收費單中的“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名稱還是不一致。
那么,該“農村電網維護費”收取的對象又是誰呢?
據了解,國電陜西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工商詢問時曾經表示,該公司對直接供電的所有居民用戶(包括城市居民和農村用戶)收取“農村電網維護費”。
根據華商報記者查閱的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印發(fā)電價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05]514號)要求:“對農村用戶的銷售電價,已實行城鄉(xiāng)用電同網同價的,按電網的終端銷售電價執(zhí)行;尚未實行城鄉(xiāng)用電同網同價的,以電網的終端銷售電價為基礎,加上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制定。”
顯然,陜西城市居民用電戶,在0.4983元/千瓦時的電費中,多交了這項“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
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城鄉(xiāng)同價后要取消
華商報記者繼續(xù)調查發(fā)現,《國家計委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鄉(xiāng)用電同價工作的通知》<計價格(1999)1024號)文件明確規(guī)定:“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在城鄉(xiāng)同價后即自行取消”。
陜西省物價局《關于陜西電網實行城鄉(xiāng)居民用電同價的通知》<陜價管調發(fā)(2002)83號>文件中明確,陜西城鄉(xiāng)居民用電同價是在2002年。
但蹊蹺的是,在2002年陜西城鄉(xiāng)居民用電同價后,陜西省物價局該文件又稱:“同價水平每千瓦時0.49元,由居民生活用電目錄電價和農村電網維護費”構成。(2006年陜西同價水平每千瓦時提高至0.4983元)
顯然,陜西省物價局批復的是“農村電網維護費”,按照原國家計委的要求,陜西省物價局已經取消了“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項目。
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15年前已取消 國電陜西還在收
疑問1:為何違法代收《電力法》之外的費用?
華商報記者在調閱資料時發(fā)現,《銷售電價管理暫行辦法》<發(fā)改革(2005)514號>中規(guī)定,銷售電價由購電成本、輸配電損耗、輸配電價及政府性基金四部分組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四十四條也規(guī)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
陜西省物價局2002年批復的是“農村電網維護費”,但國電陜西卻將一個與批復不符的“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收取了15年。
陜西眾邦律師事務所李小東律師調取陜西省發(fā)改委2017年1月23日公布的《2016年陜西省電力運行情況》顯示,2016年,陜西城鄉(xiāng)居民生活用電210.67億千瓦時,按照國電陜西隨電代征的“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0.058元/千瓦時”計算,僅此一項,就多收了12.21886億元。
疑問2:城市附加費取消為何不見電費降價?
在華商報記者調查中,除了“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之外,電費中所包含的城市附加費也有問題。
根據財政部今年3月15日印發(fā)的《關于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7)18號)的文件精神,從今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業(yè)附加費。
居民電費中繳納城市附加費這一項為0.02元/千瓦時,但到6月底,國電陜西電費售價還是0.4983元/千瓦時,用戶所繳納的這一項尚未取消。
財政部印發(fā)的《關于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7)18號)同時明確,對于公布取消、調整、減免的政府性基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zhí)行。
直到今年7月12日,陜西省物價局才出臺《陜西省物價局關于合理調整電價結構有關事項的通知》(陜價商發(fā)〔2017〕78號),稱從7月1日起,取消隨電價征收的城市附加費;同時降低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和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資金征收標準。
取消城市附加費0.02元/千瓦時;將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0.004元/千瓦時降至0.003元/千瓦時;將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資金從0.0083元/千瓦時降至0.0062元/千瓦時。減免三項的費用為0.0231元/千瓦時。
讓人匪夷所思的是,雖然《陜西省物價局關于合理調整電價結構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對城市附加費等減免了0.0231元/千瓦時,但華商報記者7月17日下午在國電陜西營業(yè)部查詢時獲悉,陜西居民用電的電價依然是0.4983元/千瓦時,和以前沒有任何變化。而僅僅是對大工業(yè)電價和一般商業(yè)電價進行了適當降低。
據事后了解,在陜西省工商局執(zhí)法人員7月初對國電陜西再次詢問(調查)過程中,曾就取消城市公用事業(yè)附加費一事進行過約談。7月17日,華商報記者再次致電陜西省工商局,該局相關負責人婉拒了記者采訪。
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15年前已取消 國電陜西還在收
陜西居民用電費用構成圖
在國電陜西的自助機上,打印出的住戶楊女士的電費清單,上面顯示:每千瓦時為0.4983元。
分項為:
1.目錄電價0.388元
2.代征電價項目
1)城市附加0.02元;2)農網還貸0.02元;3)庫區(qū)移民基金0.0083元;4)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0.004元;5)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0.058元
2查閱《陜西省物價局關于陜西電網2017-2019年輸配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陜價商發(fā)<2017>3號),代征的項目中沒有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這一項。
3 國電陜西稱是依據陜西省物價局(陜價管調發(fā)(2002)83號)文件規(guī)定:“農村電網維護費收入基數仍在財務上單列,且免征增值稅。”以及“居民生活用電的電價是由目錄電價和農村電網維護費構成”。(注意:陜西省物價局審批的是農村電網維護費,而非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
4 《國家計委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鄉(xiāng)用電同價工作的通知》(計價格(1999)1024號)文件中明確:“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在城鄉(xiāng)同價后即自行取消”。
5 國家電網陜西電力公司繳費清單上“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這一項,與陜西省物價局審批的“農村電網維護費”不符。
6 《2016年陜西省電力運行情況》顯示,2016年,陜西城鄉(xiāng)居民用電210.67億千瓦時,按照國電陜西隨電代征的“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0.058元/千瓦時”計算,僅此一項,就收了12.21億元。
7 根據《關于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7)18號)的文件精神,從今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業(yè)附加費。但現在陜西居民用電價格在取消、減免城市公用事業(yè)附加費等總計0.0231元后,還執(zhí)行原先0.4983的價格。
8 今年7月12日,陜西省物價局出臺《陜西省物價局關于合理調整電價結構有關事項的通知》(陜價商發(fā)〔2017〕78號),稱從7月1日起,取消隨電價征收的城市附加費;同時降低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和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資金征收標準。華商報記者在國網陜西電力公司核實,陜西居民電價依舊是0.4983元/千瓦時。
原標題:"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15年前已取消 國電陜西還在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