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昌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市民舉報反映,某公司在宜昌市以投資入股建設太陽能電池發(fā)電、電站項目為名向廣大群眾募集入股資金,并許以固定收益及高額回報。根據(jù)相關部門調(diào)查,該投資模式存在巨大風險隱患。
2018年4月初,網(wǎng)絡流傳出一份重慶市璧山區(qū)金融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湖北某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函。該文件指出,湖北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以投資電站為名,承諾每年保底收益率21%,持續(xù)20年。初步判斷該公司可能涉嫌以售賣光伏發(fā)電站名義開展非法集資行為。
在此,鄭重提醒利川市廣大群眾和投資者,切實增強識別、防范各類非法集資行為的能力,對各類投融資行為,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務必牢記:
警惕高利誘惑,遠離非法集資;
自行承擔風險,依法理性維權。
原標題:湖北利川政府發(fā)文預警:利用光伏之名涉嫌非法集資的案例出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