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印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最近宣布批準了一項針對中央公共部門企業(yè)的12GW太陽能計劃,實現電池生產強國之路上的巨大飛躍。
印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最近宣布批準了一項針對中央公共部門企業(yè)的12GW太陽能計劃。至關重要的是,這一計劃要求使用國內采購的太陽能電池和組件。這是印度為實現擴張新電池和組件廠的最終目標而采取的首個重要措施。
本文闡釋了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印度內部需要采取什么行動才能實現該目標;為什么這可能會對勢不可擋的中國制造業(yè)投資構成首個重大挑戰(zhàn)。過去十年,這些中國制造業(yè)投資已導致大量中國境外公司破產。
保護國內電池和組件生產商所面臨的挑戰(zhàn)
雖然全球各國都希望能搭建一個有助于刺激國內制造業(yè)的能源政策框架,但現實情況是,只有少數幾個國家能夠真正做到這一點。
首先需要的是一個穩(wěn)定的本地長期終端市場,投資者們對這一市場的信任度至少可以維持五年,最好是十年以上。此外,還需要有新增太陽能項目的強勁需求,這種需求不會因零星的高風險招標項目而起伏不定。在每年的大部分時間里,這些招標項目雖然進展緩慢,但卻會及時加速以獲得獎勵。
如果使用這個過濾標準把全球太陽能行業(yè)都過濾一遍的話,那么在構建了全球100GW+年需求量的國家中,有95%以上的國家可以被立即排除在外。
事實上,據此產生的名單確實非常有限——中國大陸、美國、日本、印度、韓國和臺灣。有趣的是,后兩者的政策是在上游投資之后推出的,主要用于為現有內部組件供應商設定可以維持工廠運行的供應基準。
作為各國的移動目標,歐洲當然不在清單之列,歐盟法令是從權力下放的角度管理貿易協定的。任何一個國家都無法為投資者提供5-10年的無風險多GW級項目。
因此,實際上只有三個國家——中國、美國和日本能夠制定刺激多GW級上游電池和組件生產的政策框架。
日本幾乎完全放棄了對國內制造商的支持,幾乎所有國家都選擇追隨日本的策略——與低成本的中國和東南亞進行合作。
美國花了十多年的時間試圖解鎖國內供應,而印度直到最近才開始做同樣的事。
為什么到目前為止,貿易保護主義行動都失敗了?
保護主義往往因國內需求的匱乏而無從談起。除此之外,迄今為止在光伏行業(yè),保護國內電池/組件生產商的其他嘗試普遍均未取得成功。
歐盟和美國做出的努力最為引人注目。在東南亞進行擴張和上線多GW級OEM產能的做法基本上規(guī)避了歐盟針對中國大陸產品采取的措施。最低進口價格政策的實施是一種官僚主義做法,僅此而已。
美國做出的各種努力主要集中在關稅上(根據201案,首先是中國大陸/臺灣,然后是所有地區(qū))。美國單方面決定,“傾銷”行為已經存在,按照比例征收的關稅主要由能以某種特定方式決定底價(出廠平均售價)的海外賣家設定。如果201案目前取得的成果是讓中國/韓國公司合作為組件生產線提供資金的話,那么就很難認為它為國內制造業(yè)提供了支持。歷史經驗表明,一旦放松阻礙政策,海外組件生產線就會很快關停。
作為另一個專注于保護國內制造業(yè)的重要國家,印度一直在努力尋找可行的解決方案。一直以來,印度對國內采購要求政策的支持力度都很小。 2018年印度對中國/東南亞產品征收的關稅提振了對印度電池/組件生產的信心,但也不大可能帶來改變。同樣,最終的市場定價(在征收關稅的情況下)完全取決于賣方制定的出廠平均售價。
印度太陽能公司近來致力于吸引海外投資以建設GW級以下電池/組件生產廠,但迄今為止并未取得多少進展。公司逐漸放寬了準入條件(去掉了硅片、降低了制造廠規(guī)模)以確定是否會有可行辦法。
然而,圍繞國內采購要求的新法令很可能降低印度太陽能公司制造提案的影響力。但總的來說,對于印度境內的國內上游行業(yè)而言這仍是一個積極因素。筆者將在后文闡釋這一點。
因此,直至上周,光伏行業(yè)的貿易保護主義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無效的,國庫是征收進口關稅的唯一受益者。目前僅有韓國和臺灣規(guī)劃的內部需求能夠助力內部制造業(yè)發(fā)展。內部制造業(yè)需要穩(wěn)定的項目以保持工廠運行。
印度能否成為僅次于中國的第二大多GW級電池生產國?
對于任何致力于推動太陽能制造業(yè)就業(yè)的國家來說,此處的副標題是它們夢寐以求的。但在印度,出于“印度制造”背后的多重原因,這一目標不但引發(fā)了最多的共鳴,而且與印度成為全球技術強國(最終出口產品并與中國競爭)的愿望悄悄聯系在了一起。
隨著日本、臺灣、韓國、歐洲和美國成為中國大陸電池制造商的競爭對手,印度真的能夠調配本地和海外資源/資金來完成其他國家/地區(qū)沒有做成的事么?今天,中國電池制造業(yè)唯一的“競爭”來自中國在馬來西亞、泰國和越南融資和控制的工廠。這就有點像在與一家僅僅是為了繞開貿易壁壘而存在的子公司展開競爭,政客們的一時興起決定了這些貿易壁壘的存亡。
與印度國內采購要求配額相關的最新消息以及對在當前水平基礎上新增項目的預期強烈表明,從2020年起,印度國內的電池年產能需求會達到4-5GW。請注意,與其他國家半心半意的努力不同,印度的國內采購要求既針對電池,也針對組件。這改變了一切。
如果把多GW級國內電池/組件生產放在10-20GW年度長期終端市場需求消費的背景中來看,假如這些都成真,那么很明顯,印度有可能坐上第二名電池生產商的位置,而這些的確正在發(fā)生!
太過美好而難以置信:印度如何實現4-5GW電池年產能?
對于全球各國而言,如果它們宣布新電池產能達到4-5GW,我們不會去發(fā)掘新聞背后的真相。在中國,人們可能連眼都不會眨,因為一些新的電池生產強國已在破紀錄的時間內歡快的實施了5-10GW的擴產計劃。
因此,即將在印度當地開發(fā)的高達4-5GW的無風險電池制造項目與現有生產能力匹配么?需要新增多少電池產能?需要上線哪些電池技術?如何在九個月的時間里把電池產能提高一個數量級?對于過去數年一直在向印度自由發(fā)運低端多晶組件的中國電池/組件供應商來說,它們該怎么做?
這些問題構成了即將于2019年4月24日至25日在德里舉行的PV IndiaTech 2019大會的基本議題。本次大會期間的大部分討論和辯論內容能夠提供其中許多問題的答案。讓我們逐條審閱這些問題以了解4-5GW電池年產能的景象以及現在就需要發(fā)生的一些事情。
新產能、新技術和中國投資的不同辦法
不管你了解的當今印度電池產能處于何種水平,現實情況是,印度只有少數電池生產商,而總體來說,它們的在運生產線遠低于有效產能(甚至低于名義產能),其中Adani公司的Mundra工廠約占了一半產能。
如果要達到所需的4-5GW電池年產能,那就需要約3GW的新電池產能(假設第一年的非最佳利用率接近70%)。此外,現有的大部分產能都是p型多晶產能。最終,當印度公用事業(yè)部門的單晶技術開始發(fā)展后(2020年之后),升級這些多晶生產線會變的至關重要。
從中國制造商的角度來看,在歷經多年的諒解備忘錄落空和成立合資企業(yè)失敗后,現在到了采取行動的時候了。事實上,這一次中國制造商可能需要采取更為積極主動的做法,避免以外來投資者的身份獲取土地、建設新工廠和處理印度本地特有的量產問題。
雖然在馬來西亞、泰國和越南等國家建立離岸制造中心時,中國公司似乎沒有遇到任何問題,但在印度做同樣的事卻完全不同。
實際上,印度很可能對中國企業(yè)采取更具互動性的制造業(yè)市場準入形式。在這種形式下,中國企業(yè)直接與現有的電池/組件生產商結成合作關系,或與擁有制造基地或/和直接進入電池/組件市場途徑的部分領軍開發(fā)商/資產所有方展開合作。
這引出了一個問題:為什么一些中國領軍組件供應商(韓華Q-CELLS可也以納入這一領軍組件供應商分組)不去收購一些在印度需求的潮漲潮落中幸存下來的500MW電池制造商,或者與一些缺乏內部電池制造業(yè)務而又雄心勃勃的GW級純組件供應商合作?從快速啟動和在印度建設GW級生產基地的角度來說,這可能是進入印度市場最快捷、繁文縟節(jié)最少的辦法了。
原標題:印度:電池生產強國之路上的巨大飛躍,能否成為第二大多GW級生產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