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海關統(tǒng)計,2014年1-5月,廣東省出口太陽能電池419.9萬個,比去年同期(下同)減少3%;價值7.9億元人民幣,增長13.7%;平均價格為每個188.5元人民幣,上漲17.1%。
一、2014年1-5月廣東太陽能電池出口的主要特點
(一)月度出口波動較大。今年以來,廣東省太陽能電池出口月度波動較大。1、2月出口同比均呈現(xiàn)10%以上減少,3、4月出口同比則大幅回升,分別增加1倍和44.6%。5月當月,出口80.9萬個,同比下降17.8%,環(huán)比下降22.1%,出口平均價格為每個212.6原,同比上漲56.1%,環(huán)比上漲14.3%。
(二)民營企業(yè)出口超6成。1-5月,廣東民營企業(yè)出口太陽能電池285.9萬個,減少4.8%,占同期廣東太陽能電池出口總量的(下同)68.1%;外商投資企業(yè)出口89.2萬個,增加12.5%,占21.2%。同期,國有企業(yè)出口44.8萬個,減少15.6%,占10.7%。
(三)一般貿易出口占主導地位。1-5月,廣東以一般貿易方式出口太陽能電池314.7萬個,減少3.4%,占74.9%;以加工貿易方式出口59萬個,減少1.1%,占14.1%。同期,以海關特殊監(jiān)管區(qū)域方式出口46萬個,減少2.5%,占11% 。
(四)印度、香港、韓國、巴基斯坦和美國為前五大出口市場,對韓國、巴基斯坦出口激增。1-5月,廣東對印度出口太陽能電池91.4萬個,增加37%;對香港出口70萬個,減少59.4%;對美國出口33.7萬個,增加6.2%。同期,對韓國、巴基斯坦分別出口58.6萬個和37.5萬個,分別增加2.4倍和3倍;對上述五大市場出口占廣東省太陽能電池出口總量69.3%。
二、當前太陽能電池行業(yè)發(fā)展值得關注的問題和相關建議
(一)“雙反”調查愈演愈烈,貿易保護主義影響光伏產品出口。美國商務部6月3日發(fā)布對我國光伏產品雙反調查的反補貼初裁,初步認定中國出口到美國的晶體硅光伏產品獲得超額政府補貼,補貼幅度為18.56%至35.21%,這已是美國對中國光伏產品發(fā)起第二次雙反調查。聲明稱,基于補貼幅度的初裁結果,美國商務部將通知美國海關對中國出口的上述產品征收相應的保證金。18.56%至35.21%的補貼幅度,平均稅率高達26.89%,這一水平已經遠高于2012年美國對我國晶體硅光伏電池征收的14.78%至15.97%的反補貼稅。此外,從今年5月14日開始,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對我國的光伏產品發(fā)起了反傾銷調查;歐洲太陽能制造商聯(lián)盟EUProSun向歐盟執(zhí)行委員會遞狀,控告中國光伏企業(yè)低于去年議定的最低價格向歐洲輸出太陽能面板,下一步不排除引發(fā)歐盟啟動新一輪對華光伏產品的雙反調查。主要出口市場國家的貿易保護主義盛行或將對我國光伏產品出口產生較大影響。
(二)產能擴張難以掩蓋行業(yè)短板,我國光伏行業(yè)或將面臨深度調整。目前國內光伏產業(yè)存在三塊短板:一是材料、裝備等關鍵技術與國外先進水平尚存差距,基礎研究有待加強;二是資金支持及政策扶持過于偏重應用環(huán)節(jié),對制造業(yè)研發(fā)及技術改造支持不足;三是發(fā)電并網(wǎng)等有關政策仍有待細化落實。此外,近期太陽能產業(yè)又顯現(xiàn)出產能擴張跡象,天合光能、晶科能源控股、英利綠色能源控股和阿特斯等公司均進行了產能擴張。在行業(yè)短板尚未解決的前提下盲目擴張產能,容易造成新一輪的產能過剩情況出現(xiàn)。
(三)中國光伏出口轉向亞洲市場。近年來歐美國家不斷針對我國光伏產品采取貿易保護行動,深深地影響了我國光伏產品的出口格局,不少國內光伏企業(yè)將注意力轉移到亞洲市場和新興市場,亞洲已取代歐洲成為我國第一大光伏出口市場。 2013年全年中國光伏出口總額同比減少了18%,約123億美元。其中,亞洲占45%,比重較往年大幅提高,傳統(tǒng)第一大出口地區(qū)歐洲則從原來的65%-70%降至37%。此外,北美約占15%-18%,澳大利亞約占5%。今年一季度,亞洲比重增加歐洲比重減少的趨勢進一步凸顯。我國光伏產品出口總額約35億美元,其中約20億美元出口到亞洲,比重從45%進一步增至55.6%,歐洲的比重則進一步縮減至不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