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截止1月9日,億晶光電收到1163起民事訴訟案件材料,訴訟累計金額達到121015647.76元。目前仍有67起在開庭審理當中。
近日,備受關注的投資者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又有最新進展。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表示,他們正在征集符合最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分批起訴。
2018年5月3日,億晶光電公司發(fā)布稱收到證監(jiān)會寧波監(jiān)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億晶光電對重大仲裁事項、股權轉讓事項未依法披露,證監(jiān)會寧波監(jiān)管局決定:對億晶光電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
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起訴索賠,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
2020年1月9日,億晶光電發(fā)布《關于投資者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截至目前,公司累計收到多名投資者對公司提起的合計1163起民事訴訟案件材料(不包含3起因原告未繳費,按原告撤訴處理的案件),訴訟金額累計121015647.76元。截至目前,公司累計與1004名投資者的代理律師或本人簽署《和解協(xié)議》或《調解協(xié)議》,其中629起已由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調解書》;其余159起案件中,84起已撤訴,75起案件(訴訟金額合計12929497.06元,以原訴訟請求金額為標準統(tǒng)計)中67起已開庭審理。
“2017年6月億晶光電股東為7.65萬戶,而目前全國已起訴股東人數(shù)占比約1.5%,此案距索賠時效屆滿還剩一年,我們提醒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及時參與、依法索賠。”厲健律師稱,根據(jù)司法解釋,最新條件為:在2017年2月3日到2017年4月14日期間買入億晶光電股票,并且在2017年4月15日后賣出或繼續(xù)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律師費在投資者獲賠后再支付。
投資者索賠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加蓋證券公司營業(yè)部印章的股票對賬單原件(首次買入該股票至2017年9月底)、詳細聯(lián)系方式。
原標題:投資者訴億晶光電案合計1163起 律師提示最新索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