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消息,隆基發(fā)布了與競爭對手韓華Q-Cells正在進行的專利侵權訴訟的最新進展,2019年3月,這家韓國光伏公司在德國、美國和澳大利亞對隆基、晶科和REC提起訴訟。
韓華稱這些制造商侵犯了韓華Q-Cells在其鈍化太陽能電池技術方面持有的現(xiàn)有專利,而被告光伏制造商聲稱其專利的有效性,目前正在接受歐洲、中國和美國專利局的審查。
雖然韓華Q-Cells的專利侵權訴訟在美國被駁回,但德國杜塞爾多夫地方法院的法官在一審中做出了有利于韓國光伏制造商的裁決。隆基對這一裁決提出了上訴,并表示上訴聽證會將于2021年4月22日舉行。
隆基表示,去年10月,歐洲專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發(fā)布了一份通知,稱“如果目前的申請被保留,該專利將被全部撤銷”。隆基認為,在完全撤銷專利的情況下,專利侵權訴訟將“有很高的可能性”被暫停。然而,該參考僅是一個重要的指標,對歐洲專利局的決定不具有約束力。
迄今為止,還在審查專利有效性的中國專利局僅做出了一項臨時決定,根據(jù)該決定,專利CN 1091952971應該保持在有限的范圍內。 正如Longi Solar報道的那樣,僅在美國,美國專利9,893,215的部分最終于2020年12月被撤銷。 在澳大利亞,有關訴訟程序尚未決定。
REC周三也對正在進行的專利糾紛發(fā)表了評論。中國專利局已確認其關于電池分裂和接線盒技術的專利的有效性。制造商在新加坡的工廠生產(chǎn)這些產(chǎn)品。REC還在2020年2月對中國韓華子公司提起了專利侵權訴訟,以保護自己的專利。在韓華Q-Cells提出反訴以審查REC專利的有效性之后,中國專利局于2021年1月4日公布了其決定。REC還對其在美國的韓國競爭對手提起了訴訟。這起案件于2020年11月在特拉華州的美國地方法院發(fā)生。
2020年7月7日,隆基收到德國杜塞爾多夫地區(qū)法院臨時強制執(zhí)行令送達函,韓華已繳納75萬歐元保證金申請臨時強制執(zhí)行一審判決:要求公司子公司 LonGI Solar Technologie GmbH在德國境內停止提供、投放市場或使用與專利技術相關的產(chǎn)品,銷毀直接占有、間接占有或所有的相關產(chǎn)品,并通知商業(yè)客戶召回相關產(chǎn)品。
對此,隆基回應公司將依據(jù)德國法律的規(guī)定盡快提起上訴,并密切關注韓華訴訟案的其他進展情況,根據(jù)《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等相關法規(guī)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韓華Q CELLS是韓國韓華集團旗下的全球太陽能整體解決方案企業(yè),產(chǎn)品涉及電池和組件,提供涵蓋整個太陽能業(yè)務的解決方案。晶科能源、隆基股份、韓華在全球光伏行業(yè)的競爭中都處于第一集團。數(shù)據(jù)顯示,2019年全球光伏組件出貨量排行中,晶科能源位居第一,隆基股份位居第四,韓華位居第六。
作為韓國十大財團之一韓華集團的子公司,韓華新能源有限公司(Hanwha Q CELLS Co.Ltd., 下稱“韓華公司”)曾是全球最大的太陽能電池制造商之一。但是,在近幾年的競爭中,韓華被中國公司甩在了身后。
2019年3月,韓華公司發(fā)起了專利群訴,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和美國特拉華州地方法院對中國的晶科能源、隆基股份和挪威的REC提起了專利侵權訴訟,另外向德國的杜塞爾多夫地區(qū)法院起訴晶科能源和REC。
在聲明中,韓華公司稱,這些競爭對手們在各自的電池產(chǎn)品中非法使用了其專利鈍化技術,侵犯了其德國專利“EP 2 220 689”及美國專利第9893215號。
韓華公司向美國ITC的訴求包括:禁止進口侵權產(chǎn)品的排除令,以及一項永久性的停止和禁止令,以阻止被告在美國進口、銷售和銷售這些產(chǎn)品;向特拉華州地方法院提交的申請,是要求進行損害賠償并發(fā)布禁令,禁止被告使用被侵權的專利技術。
隨后,隆基股份在2019年3月7日發(fā)布澄清公告表示,目前無證據(jù)表明公司產(chǎn)品侵犯任何專利權。韓華訴訟使用的專利是從其他研究機構經(jīng)多次轉移購買所得,其專利權與其他公司共有。同時,該專利權穩(wěn)定性存在較大不確定性;從技術上看,目前公司產(chǎn)品與涉案專利采用的技術方法并不一致(專利采用的是ALD技術,公司采用的是PECVD技術)。
時至今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法官初裁隆基股份產(chǎn)品不侵犯韓華專利權,無疑是為這段長達一年有余的訴訟侵權案暫時畫上了一個句號。在這個裁決之后,尚不清楚韓華還會不會繼續(xù)提起上訴。
隆基股份是全球最大單晶硅產(chǎn)品制造商。據(jù)隆基股份披露的2019年業(yè)績預告顯示,預計2019年實現(xiàn)歸母凈利潤為50.00億元到53.00億元,與上年同期相比,將增加24.42億元到27.42億元,同比增加95.47%到107.19%;預計扣非凈利潤為48.17億元到51.17億元,與上年同期相比,將增加24.73億元到27.73億元,同比增加105.50%到118.30%。
專利權之爭的落幕,排除了隆基股份可能存在的技術風險問題。另外一方面,也可以看出,隆基股份的自主技術研發(fā)實力。
新時代證券研報認為,隆基股份作為單晶硅片及組件龍頭,目前正處于加速成長階段,未來將成分受益行業(yè)總需求增長與市占率提升雙重利好。預計2019-2021年歸母凈利潤分別為50.92/68.45/87.1億元,對應EPS分別為1.35/1.81/2.31元,當前股價對應2019-2021年動態(tài)PE分別為21.1/15.7/12.3倍。維持“強烈推薦”評級。
原標題:隆基與韓華Q-Cells專利訴訟新進展 聽證會將于4月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