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權益派息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nèi)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2020 年年度權益派息實施公告
特別提示:
1、東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日升、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開 2020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東方日升 2020 年度利潤 分配預案的議案》:公司以 868,584,206 股(總股本 901,359,941 股扣除已回購股 份 32,775,735 股)為基數(shù),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 2.00 元(含稅), 共分配現(xiàn)金紅利 173,716,841.20 元(含稅)。
2、本次實施權益分派后,按公司總股本折算每股現(xiàn)金分紅計算如下:按總 股本折算每股現(xiàn)金分紅的金額=本次實際現(xiàn)金分紅總額/公司總股本 =173,716,841.20 元/901,359,941 股=0.192727 元/股,按總股本折算每 10 股現(xiàn)金分 紅的金額為 1.927274 元。在保證本次權益分派方案不變前提下,2020 年年度權 益分派實施后的除權除息價格按照上述原則及計算方式執(zhí)行,即本次權益分派實 施后的除權除息參考價=除權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盤價-按公司總股本折算每股現(xiàn) 金分紅金額=除權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盤價-0.192727 元。
一、 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方案情況
1、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開 2020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東方 日升202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公司以868,584,206股(總股本 901,359,941 股扣除已回購股份 32,775,735 股)為基數(shù),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 2.00 元(含稅),共分配現(xiàn)金紅利 173,716,841.20 元(含稅)。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實施期間公司股本總額未發(fā)生變化。
3、本次實施的分配方案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配方案及其調整原則一致。
4、本次實施分配方案距離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時間未超過兩個月。
二、本次實施的利潤分配方案
1、發(fā)放年度:2020 年度。
2、發(fā)放范圍:公司以 868,584,206 股(總股本 901,359,941 股扣除已回購股 份 32,775,735 股)為基數(shù),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 2.00 元(含稅:扣 稅后,通過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發(fā)前限 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首發(fā)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 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 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jù)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注】;持有首發(fā) 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 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 10%征收,對內(nèi)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 化稅率征收)。
【注:根據(jù)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 1 個 月(含 1 個月)以內(nèi),每 10 股補繳稅款 0.4 元;持股 1 個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補繳稅款 0.2 元;持股超過 1 年的,不需補繳稅款?!?br /> 3、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賬戶持有本公司股份 32,775,735 股,根據(jù)《公司法》 的規(guī)定,該部分已回購的股份不享有參與本次利潤分配的權利。
4、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實施期間,參與分配的股本總額未發(fā)生變化。
三、分紅派息日期
1、股權登記日:2021 年 7 月 7 日 2、除權日(除息日):2021 年 7 月 8 日 3、現(xiàn)金紅利發(fā)放日為:2021 年 7 月 8 日
四、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 2021 年 7 月 7 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東現(xiàn)金紅利將于 2021 年 7 月 8 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2、以下 A 股股東的現(xiàn)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派發(fā):
序號 股東賬號 股東名稱
1 01*****146 林海峰
在權益分派業(yè)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21 年 6 月 30 日至登記日:2021 年 7月 7 日),如因自派股東證券賬戶內(nèi)股份減少而導致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xiàn)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擔。
六、有關咨詢辦法
咨詢機構:公司證券部 咨詢地址:浙江省寧波市寧??h梅林街道塔山工業(yè)園區(qū) 咨詢聯(lián)系人:雪山行
咨詢電話:0574-65173983
傳真電話:0574-59953338
七、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2、公司 2020 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3、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確認有關權益分派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東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 年 7 月 1 日
原標題:東方日升: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 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