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新材27日發(fā)布公告稱,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公司擬將持有的遼寧新大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51%股權轉讓給自然人鹿行峰。本次股權轉讓后,公司不再持有遼寧新大新的股權。
除新大新材持股外,中能國電(北京)國際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和王成林分別持有新大新能源37.96%和11.04%股權,待此次股權轉讓完成后,新大新材將不再持有新大新能源股權。據悉,此次標的股權受讓方為自然人鹿行峰,其現任遼西物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據了解,新大新材于2012年9月和遼寧省朝陽縣人民政府簽訂了《招商引資協議》,擬聯合中能國電(北京)國際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在遼寧省朝陽縣建設裝機容量約400MW的太陽能光伏并網發(fā)電項目,并合資注冊成立了“遼寧新大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來運作光伏電站項目,項目總投資額高達80億元。
財務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10月31日,遼寧新大新資產總額3.09億元,凈資產4619.92萬元,2014年1月—10月,營業(yè)收入0元,凈利潤-2212.21萬元(未經審計)。
新大新材表示,綜合評估遼寧新大新的現狀,因其受到諸多客觀條件的制約,人力、物力和資金投入大,遼寧朝陽當地的土地情況及建設條件與公司預期存在一定差距,不利于公司戰(zhàn)略目標的實現。
同時,新大新材認為,轉讓所持遼寧新大新的全部股權,能夠避免公司進一步承擔新大新能源的經營虧損,有效規(guī)避投資風險,但公司通過建設太陽能光伏電站方式布局光伏產業(yè)鏈終端的總體戰(zhàn)略并未發(fā)生變化。
事實上,新大新材起初經過考察,確定當地的光照條件適宜建設光伏電站,而在后期實際的建設過程中發(fā)現受土地地形地貌等因素限制。一般電站建設單體在10MW左右,導致建設完成的小規(guī)模電站后期運營維護成本相對較高。
此外,當地土地不允許采取租賃等投入期限較長的方式獲得,僅允許出讓一種方式,導致公司所投資建設的電站項目資金量一次性投入過大,占用了企業(yè)大量資金資源并影響光伏電站建設規(guī)模的持續(xù)增長。雖然今年4月份,新大新材曾打算對新大新能源進行增資擴股,控股權間接轉予乾智財富,但因后者自身原因,增資事項無奈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