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稱,以充換電設施的充電量為基準,結合對充電站運營的考核評價等級,給予充換電設施投資建設企業(yè)一定的財政資金補助。文件對申請運營補助的運營單位應符合的標準提出了要求。并提出,充換電設施應介入市級充電設施管理平臺,滿足功率介入要求,并能夠實現(xiàn)充換電設施狀態(tài)信息互聯(lián)互通。
文件還稱,申請運營考核補助資金的單位,應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性負責。提交虛假材料騙取補助資金的,將被取消資格并追繳補助資金。
原文如下:
原標題:北京將為充電基礎設施提供補貼!虛構信息騙補要被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