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最近宣判了一個案子,一審判決被告某化纖公司支付給原告某新能源公司(被告屋頂上的光伏電站的投資商)電費及逾期違約金10萬余元。
在動輒投資上億的光伏行業(yè)里,這樣一個小官司,沒有引起人們更多關注,似乎也不足為奇。
不過,在這個據(jù)稱是“全國首例分布式光伏屋頂電費糾紛案”的小小官司背后,卻隱藏著清潔發(fā)展機制設計方面的大問題,其中最為突出的,就是清潔發(fā)展所需要的龐大資金,究竟該由誰來買單?
不知道是否有人想過,浙江金華這家新能源公司收不回電費的背后原因究竟是什么?
更進一步來看,國內(nèi)眾多的清潔能源投資者,為什么會接連遭遇著限電、補貼拖欠等無奈局面?
在承擔了清潔能源的高額成本并為節(jié)能減排做出巨大貢獻后,這些清潔能源的投資者們,卻還要面臨著收不回投資的“市場”風險。這是多么尷尬、多么悲情的一個畫面。
巧合的是,就在巴黎世界氣候大會開幕的同一天,“一場前所未有的驚天霧霾,向北京城席卷而來”。這使得原本遙遠的國際政治議題,一下子成為了普通民眾不得不關注的生活難題。
最讓人費解的是,為什么我們?yōu)榍鍧嵃l(fā)展所承擔的成本越來越高,但環(huán)境污染似乎卻越來越嚴重。
一邊是人人掏錢買單,且不斷上漲的可再生能源附加;另一邊卻是類似浙江金華這樣的清潔能源投資者遭遇的賴賬風險,以及越來越大的清潔能源補貼資金缺口。
這其中,是不是哪里出了問題?是我們每個人所付出的成本還不夠?還是目前這種機制本身就存在著設計缺陷?
也許,我們該認真思考這樣一個問題,究竟誰才更應該為清潔發(fā)展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