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太陽能開發(fā)商SPI Solar日前證實與中國太陽能公司國電光伏(GD Solar)的幾項協議,其中包括1.5GW的太陽能開發(fā)。
根據今天發(fā)布的一份公司聲明,從2015至2017年,每年SPI與國電光伏將在中國開發(fā)500MW的太陽能。
SPI將獲得新項目的股權,而國電將提供設計、采購和施工(EPC)服務。
根據協議,SPI旗下子公司SPI Solar Power Suzhou將收購國電光伏在中國竣工及正在開發(fā)的太陽能項目。
國電科技環(huán)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國電光伏日前同意,SPI Suzhou還將以9.6億元人民幣(1.569億美元)的價格收購甘肅省金昌市100MW的項目,以1億元人民幣(1639萬美元)的價格收購遼寧省朝陽市的10MW項目,并且以5.15億元人民幣(8410萬美元)的價格收購內蒙古興和縣50MW項目。
將以現金和SPI股份支付,部分款項將用于國電光伏承擔EPC服務。
SPI還獲得拒絕國電項目采購的權力。
SPI董事長彭曉峰表示:“我們計劃利用我們獨特的優(yōu)勢發(fā)展我們的業(yè)務,并且擴大我們在中國光伏發(fā)電開發(fā)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