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累計對外擔保數(shù)量及逾期擔保的數(shù)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人民幣4.8億元擔保在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計對外擔??傤~為402,615.18萬元人民幣,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jīng)審計凈資產(chǎn)的83.13%。
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擔保情況。
七、備查文件目錄
1、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意見;
特此公告。
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年1月11日
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為
全資子公司陜縣瑞光太陽能發(fā)電有限
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全資子公司陜縣瑞光太陽能發(fā)電有限
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人名稱:公司全資子公司陜縣瑞光太陽能發(fā)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陜縣瑞光”)。
● 本次擔保金額及已實際為其提供的擔保余額:公司全資子公司陜縣瑞光太陽能發(fā)電有限公司與中安消技術有限公司簽署了《EPC總承包合同》,合同涉及總金額為人民幣1.52億元,公司擬為全資子公司陜縣瑞光履行上述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計對外擔保額為402,615.18萬元人民幣。其中,對陜縣瑞光累計擔保金額為0萬元人民幣。
● 擔保期限:1年。
● 本次擔保不存在反擔保。
●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金額:0元。
一、擔保情況概述
公司全資子公司陜縣瑞光太陽能發(fā)電有限公司與中安消技術有限公司簽署了《EPC總承包合同》,合同涉及總金額為人民幣1.52億元,其中合同總包方為中安消技術有限公司,發(fā)包方為陜縣瑞光太陽能發(fā)電有限公司,公司擬為全資子公司陜縣瑞光履行上述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期限為1年。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本次擔保對象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具體情況如下:
1、名稱:陜縣瑞光太陽能發(fā)電有限公司
2、住所:陜縣高陽路新馨苑小區(qū)79號
3、法定代表人:葛君
4、注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
5、經(jīng)營范圍:合同能管理;太陽能光伏發(fā)電及銷售;太陽能光伏電站項目的投資、建設及運營管理;太陽能組件的研發(fā)及銷售,太陽能光伏產(chǎn)品及系統(tǒng)的集成、銷售;光伏發(fā)電技術的研發(fā)及咨詢服務。
6、被擔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財務數(shù)據(jù)(未經(jīng)審計):
單位: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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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擔保合同的主要內容
1、擔保種類:連帶責任保證。
2、擔保期限:1年。
3、擔保范圍:上述《EPC總承包合同》所產(chǎn)生的合同價款,以及本項目項下所產(chǎn)生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所產(chǎn)生的費用。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差旅費以及其他費用。
四、董事會意見
本次擔保已經(jīng)于2016年1月11日召開的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董事會認為陜縣瑞光未來具有償付債務的能力,對其提供擔保不損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東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該擔保,并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對外擔保事項進行披露。